中海彩虹桥东排口整治工程实施效果技术评估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浙江湘新水务环保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对中海彩虹桥东排口整治工程实施效果技术评估进行采购,现发布征集公告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报名。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中海彩虹桥东排口整治工程实施效果技术评估

2.项目概况:中海彩虹桥东排口整治工程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项目,根据初步设计阶段新区主管部门开发建设局审查意见和以往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销号经验,为确保本工程设计方案科学精准,及时收集、梳理、跟进该工程设计方案及实施前后水质、水量等效果情况,为后期整改销号提供数据依据,要求立即开展本工程实施效果技术评估工作

3.上限值:42000.00元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采购范围:项目实施前技术评估和实施后后评价

6.服务期限暂定2023年2月至2024年6月,实际工期根据项目进度调整

二、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需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1.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1.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换发新证的,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供应商已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换发新证的,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供应商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服务范围须包括评估咨询);

4.2提供一个及以上近三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6个月,及2020年2月1日后)合同金额在2.1万元以上的类似业绩,业绩要求以合同为准,时间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从2023129日起至20232115:00止,每天9:00-12:00,13: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方式:本项目采用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资格合格条件要求并有意参加报名的单位将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yunwenhao@nxjhs.com

四、审查办法

1.审查方式:对报名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

2.抽取原则:

2.1若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满足资格要求的>20家,随机抽取5家;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满足资格要求的≤20家,随机抽取3家单位进入下一阶段招采。

2.2若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将其列入千附集团供应商黑名单,自放弃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千附集团及其子公司的非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不得承揽千附集团及其子公司的非必须招标项目。

3.审查时间及地点

3.1递交审查资料截止时间:20232115:00(北京时间),过时不予受理。

3.2审查地点:杭州市上城区环湖路1177号千附集团大厦32楼浙江湘新水务环保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3.3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指定地点进行审查的,不予受理。

4.审查时须提供的资料(或证书)

4.1报名单位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2报名单位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4.3报名单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供应商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服务范围须包括评估咨询);

5.2提供一个及以上近三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6个月,及2020年2月1日后)合同金额在2.1万元以上的类似业绩,业绩要求以合同为准,时间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一式份(胶装成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好

五、招标文件获取

最终抽中单位将由浙江湘新水务环保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发送采购邀请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招标人:浙江湘新水务环保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环湖路1177号千附集团大厦(即原金茂广场南塔)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1-86869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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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邹彦男

来源:千附集团